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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天平·温州

微播报

  温州中院:

  联合多部门出台推进金融纠纷类型化诉源治理

  实施办法

  近日,温州中院联合温州市司法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温州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市仲裁委制定《关于推进金融纠纷类型化诉源治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成效。主要举措有组织保障强督促、源头治理减纷争、善借外力促分流、先调快审加速度等。

  温州中院:

  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破解文书送达企业难题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日前,温州中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要求引导企业填报送达地址、规范送达地址变更、释明有效送达后果等。

  鹿城法院:

  联合多部门优化黑财处置标准

  近日,鹿城法院联合多部门优化黑财处置标准。通过与区财政局协调涉黑恶财产处置流程,明确涉黑恶的房产、股权等无法立即变现的财产由区财政局先予接收,再由法院依法继续执行处置变现;重新梳理审查区公安分局近3年已判案件中的财产清单、区检察院近3年已判案件中收取的罚没款清单,组织对法院涉黑恶裁判的终本执行案件开展“回头看”,通过执行系统再次对被执行人财产全面查控,确保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排摸见底、手段用足、效率提升。

  龙湾法院:

  出台实施意见切实解决执行难

  日前,龙湾法院推动龙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通过成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协调小组,强化系统资源聚合协作力量,创建具有龙湾特色的“单证不动产处置”模式,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

  瓯海法院:

  多措并举推进涉黑恶案件“黑财清底”工作

  瓯海法院全力推进黑恶财产清底工作,做到“控得住、算得清、退得出”,确保涉黑恶案件“黑财清底”工作质效。主要做法:一是黑恶财产“控得住”,提前协调及时处置;二是犯罪数额“算得清”,查明事实精准量刑;三是违法所得“退得出”,主动释明促成退赔。

  洞头法院:

  举办第一期“法智青年说”沙龙活动

  为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10月19日,洞头法院举办第一期“法智青年说”沙龙活动。来自全院各部门的20名青年干警和中坚骨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做“时间管理的主人”交流了自己的所思所想。

  据了解,法院今后将切实把青年干警沙龙做成思想交流的主阵地、经验共享的新渠道、增添队伍活力的新平台,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乐清法院:

  司法护航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乐清法院抽调资深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保障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法院严格资格审查,当好前端“安检员”,对全辖区内25个乡镇街道功能区候选人的刑事审判记录、失信行为记录等进行全方位核查,共审查候选人89批次、25962人次。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开展以案释法、法官讲座等普法教育21次。

  瑞安、平阳、龙港法院:

  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

  10月19日,瑞安法院开展“民生·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36起民生类案件进行全面执行。当天,该院共拘传被执行人22人次,实际拘留9人,罚款6人,查封房产2处,扣押车辆2辆;共计执行完毕涉民生案件15件,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670817.77元。

  平阳法院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分组开展拘传被执行人及腾空涉案房屋行动,拘传并谈话后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经核酸检测阴性后统一送拘。共拘传被执行人21人,拘留9人、执行和解12人,腾退房产1处,执行到位金额42.1万余元。

  龙港法院开展“六保”“六稳”秋季集中执行行动,17名执行干警分成3个小组,分别开展房屋强制腾空、涉金融案件、涉民生案件执行,共依法腾空房屋2间,传唤被执行人6名,6件案件达成和解并还款,4名被执行人被采取罚款措施,执行到位标的额累计18.5万元。

  平阳法院:

  发布温州首份微信朋友圈悬赏公告

  10月13日,平阳法院发布温州市首份微信朋友圈悬赏公告,对提供有价值财产线索并促成法院执行到位的当事人发放最高2.5万元的奖励。目前,悬赏公告曝光数已达6万余次。法院通过运用微信小程序将悬赏公告直接投放到失信被执行人可能活动区域人群的微信朋友圈,同时设置“提供线索”选项,引导知情人“一键”举报。

  苍南法院:

  对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的调解技能,近日,苍南法院邀请矾山辖区人民调解员走进法庭,通过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听《民法典》讲座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筑牢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永嘉法院:

  首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近日,永嘉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对该县首起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庭审,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6年6月,承包一林区道路建设工程的林某某在建设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超出林业部门审批的范围建造道路,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后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近日,永嘉检察院对该案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于2020年11月30日前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67230元,支付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费25000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文成法院:

  “青春船长”宣讲团爱心助学

  10月10日,文成法院“青春船长”宣讲团一行走进文成县西坑畲族镇民族学校举办普法助学活动,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形式生动的普法宣讲,并在讲座结束后对该校3名贫困学生进行爱心资助。

  泰顺法院:

  联合多部门成立女童保护联盟

  近日,泰顺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县团委、县关工委等9个职能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成立女童保护联盟。联盟通过并建立隐患排除、强制报告、联防联动、会商研判四项合作机制,合力打造女童综合保护模式,为女童提供更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的保护。


浙江法制报 天平·温州 00005 微播报 2020-10-28 2 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