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安公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大数据
知己知彼,看看诈骗分子如何实施诈骗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王岑 刘益
昨天,宁波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布会。今年,宁波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9月,全市共破案同比上升105%,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78.4%,发案增幅同比去年下降2.6个百分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迅猛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
同时,依托市反诈中心共查控涉案银行账号18622个,成功止付6409万元,办案处置冻结金额3.3亿元,返还被骗资金5726万元;通过技术反制系统监测预警,处置回访疑似被害人11万余名,成功劝阻拦截447起、1594.5万元。
与此同时,宁波警方对1-9月份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在会上公布了相关新趋势、新特点。
诈骗手段“与时俱进” 受骗群体覆盖14岁到85岁
今年宁波警方发现,诈骗窝点逐步向境外转移,近60%的诈骗窝点位于东南亚国家。与此同时,为诈骗团伙提供支撑的黑灰产业链不断发展、壮大,各犯罪环节既独立又相互交织,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诈骗分子也越来越“与时俱进”——借用各类新政策、新概念,实施精准诈骗。今年10月10日,全国部署“断卡”行动当天,宁波市就出现了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机关,打着“断卡”行动旗号实施诈骗的警情。同样,诈骗分子还结合办理ETC业务、人口普查等热点,编造话术剧本,大肆实施诈骗。这说明诈骗手段变化已经越来越快,迷惑性更强。
诈骗分子还会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制定诈骗“话术剧本”,导致受骗群体进一步扩大。宁波警方分析接报警情,发现今年警情中,被害人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85岁,男女性别相当,18岁以下占比从4.5%增大到5.8%,受骗年轻化趋势明显。
贷款、兼职刷单、冒充客服
三类诈骗占据发案前三名
今年1-9月,宁波警方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虽然较去年增幅有所放缓,但总体发案仍然呈上升趋势,发案和损失总量位于全省第二。其中,贷款、兼职刷单、冒充客服、购物消费、投资理财等五类案件连续占据小案类别前五,占电诈案件总量的72.5%。
排名第一的仍是贷款诈骗,其中务工人员被骗占比最大。宁波警方通过已发案件分析,犯罪嫌疑人先利用钓鱼网站发布可提供小额贷款或提高信用卡(或蚂蚁花呗、借呗)额度等的虚假广告,一旦被害人轻信,在该网站或平台上输入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就会在获取信息后,再以银行卡号输错、贷款已经下放等理由要求缴纳工本费、保证金、解冻金等,从而欺骗被害人连续汇款。
宁波的陈某接到一个“贷款”的电话后,加了对方的QQ,对方发来一个贷款合同,要求陈某支付2000元,过24小时后退还,贷款也会到账。陈某微信转账2000元后,对方仍以各种理由要钱,陈某警觉上当。
宁波警方提醒,需要申请贷款时,要到正规贷款机构申办贷款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并且正规机构都是公开营业场所,有公开联系方式和营业执照等,在进行信用贷款时还需要相关手续,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切记,银行、正规贷款公司不会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就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
刷单诈骗占据第二位,这类诈骗瞄准了18岁到35岁的大学生和无业群体。被害人余某看到诈骗分子发在群里的虚假刷单信息后,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联系诈骗分子,并按诈骗分子的要求通过京东购买一面值为500元的京东e卡,并把卡号及密码截图发给对方,直到被对方删除才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反规定的行为,通过网络刷单来赚取零花钱,很可能得不偿失。民警提醒求职者,选择兼职要通过正规网站和途径,对求职单位要多方核实,同时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
第三类高发的是冒充客服类诈骗。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往往会因为对方能准确报出自己的相关信息而轻易相信对方。
特别是近期,“注销贷款类”诈骗高发。被害人夏某接到自称京东金融的客服电话,对方称查询到夏某在校期间有过贷款记录,为响应国家禁止校园贷的规定,要求夏某配合注销学生贷款账号,否则会对其今后工作和征信造成影响。
客服告知夏某下载“京东金融”APP查询信用额度,并称只要将可贷额度提出来再转账到指定账户就能注销其网贷账号,夏某按照对方要求操作。第二天,夏某再联系对方发现已经被拉黑,这时才意识到被骗。
警方提醒,凡是自称网贷平台客服,以“在校期间有过贷款记录”“会影响个人征信”为由,要求事主配合注销贷款账号、清空贷款额度的,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