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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公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裁定受理对浙江星燎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19年10月18日裁定终结浙江星燎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鉴于浙江星燎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未能上缴公司的公章印鉴和营业执照,现公告如下:浙江星燎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公章印鉴自2018年7月30日起停止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3467533J)正、副本自2018年7月30日起作废。特此公告。

  浙工星燎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2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告 2020-10-28 2 2020年10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