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关于宁波市中达石化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宁波市中达石化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0年09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7136.74万元,本金为6168.25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该债权由周建立、钟静超、余姚市勤达彩印有限公司、余姚市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宁波市中达石化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余姚市城区中国塑料城A区三层、四楼东楼的商业房产,面积3406.25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000万元;由余姚市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余姚市城区铁路西货站B2地块仓储房地产,土地面积11012.48平方米,房产面积5760.65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000万元;由周建立名下位于余姚市城区新建北路318号的商业房产,面积197.57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50万元;由周建立名下位于余姚市城区新建北路318-1号的商业房产,面积197.57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50万元;由周建立名下位于余姚市城区塑料城E区6号的商业房产,面积128.98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00万元;由周建立、钟静超共同所有的位于杭州市朝晖路182号国都发展大厦1号楼1906室非住宅房产,面积118.96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50万元;由周建立、钟静超共同所有的位于杭州市朝晖路182号国都发展大厦1号楼1905室非住宅房产,面积91.48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50万元;由钟静超名下位于余姚市余姚镇新城市花园中区10幢-C的住宅,面积174.92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50万元;由周建立名下位于上海市延安西路728号11H室的办公用房,面积125.59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600万元。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叶玲,毛臻禹
联系电话:0571-85778253,0571-85779673
电子邮件:yeling@cinda.com.cn,maozhenyu@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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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