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协作机制
通讯员 善筏
本报讯 日前,嘉善县法院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等地法院联合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并联合签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域专业法官会议实施方案》,就组建联合办案团队、建立跨域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建立协作联动对接机制、建立生态司法示范基地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一致。
通讯员 善筏
本报讯 日前,嘉善县法院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等地法院联合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并联合签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域专业法官会议实施方案》,就组建联合办案团队、建立跨域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建立协作联动对接机制、建立生态司法示范基地机制、建立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