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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天平

刑民并重、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打击

台州虚假诉讼打击数居全省第一

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虚假诉讼告示栏
2019年9月,玉环市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假诉讼罪案件,判处被告人王礼眉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恩国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0年5月20日,仙居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丽芳王金亮虚假诉讼罪一案。
董玉莲在庭审中多次虚假陈述,造成重复诉讼,临海法院决定对其罚款2万元,2019年7月19日,法官赴杜桥镇将司惩决定书送达至董玉莲手中,并对其进行释法教育。

  通讯员 胡芦丹 杨琛琛

  为了规避法定义务,有人蓄意伪造、变造证据,妨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有的被非法利益所诱惑,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合法债权人的权益;为拖垮对手,捏造无关痛痒的“证据”把对方告上法庭……种种虚假诉讼案例屡见不鲜。

  司法是维护正义实现公正的手段,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了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还妨害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是一颗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毒瘤”。近年来,台州法院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早在2019年初便启动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当年,台州两级法院共打击涉虚假诉讼案件共494件。

  为进一步巩固成果,今年以来,台州开展深化集中打击虚假诉讼、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两大专项行动,最大可能挤压虚假诉讼的生存空间,打造诚信诉讼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305件,其中移送公安170件,刑事定罪处罚48件,采取民事罚款或拘留制裁78件,虚假诉讼打击数居全省第一。

  刑民并重 突出精准打击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审理中,作为原告的现代天地公司在三次庭审过程中一直隐瞒已同意降低被告月租金标准的事实,仍按照原来较高的租金标准主张权利,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共计161万余元。

  椒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隐瞒重要事实,进行虚假陈述、虚增债务,试图利用法院的判决来强占他人财产,对于这种虚假诉讼行为,椒江法院严厉打击,对原告现代天地公司作出10万元的顶格罚款处理。

  民事诉讼权是公民的基本程序权利,但利益驱使下的贪婪让虚假诉讼屡禁不止。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将虚假诉讼的行为纳入刑法打击,彰显对虚假诉讼的根治力度。台州法院坚持贯彻落实“民事制裁靠前、刑事打击断后,突出精准打击、加强源头治理”的总思路,对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强化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的适用,对涉虚假诉讼犯罪的积极移送公安。台州法院对移送公安的虚假诉讼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跟进公安、检察办案进度;会同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出台虚假诉讼犯罪认定标准,就虚假诉讼犯罪本质、罪名、共同犯罪、金额认定等细节问题达成共识,提高虚假诉讼甄别和移送准确性。

  今年以来,台州法院共对涉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处以罚款拘留的有78件,罚款金额共计118.4万元,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7件,以诈骗罪定罪处罚29件,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12件。

  黄岩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为了利用法院达成产权过户的目的,伪造买卖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典型的虚假诉讼行为。特殊性在于有法律工作者参与了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在案证据显示法律工作者不仅参与了伪造买卖协议,还教证人如何在法院作伪证,妨害司法秩序。虚假诉讼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案中的法律工作者,因为参与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丧失了执业资格,还受到了刑事处罚。法律工作者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会增加法院识别虚假诉讼行为的难度。对于参与虚假诉讼的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台州法院依法从重惩处,并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发送司法建议。

  建立诚信“黑榜” 多部门联合共同治理

  鲍伟阳向葛某出借5000元,约定利息为100元一天,并让葛某出具了借款金额为1万元的借条。然而当葛某连本带利都还清后,鲍伟阳仍以借条作为凭据,向天台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该案进入执行环节后,葛某因此被司法拘留15日。法院认为,鲍伟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鲍伟阳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通过虚假诉讼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妨碍法院审理案件,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市场经济秩序,该行为理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像鲍伟阳这样不诚信的诉讼参与人都会上到“黑榜”——台州法院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截至9月底,已经有217人、14家单位“榜上有名”。

  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范围:因存在虚假诉讼行为而被全市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民事强制措施予以处理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人员,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名单范围包含当事人、证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员、公证人员、案外人等涉案人员。

  早在2018年3月,台州市中院就出台了《关于维护诉讼秩序构建诚信诉讼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文件,并通过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方式有效解决了民间借贷领域内的虚假诉讼难题。2019年年初,台州市中院专门部署开展全市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的“双打”专项行动,重拳直击虚假诉讼行为,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就是落实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若上述虚假诉讼失信人再次到台州法院诉讼,将无法享受诉讼费缓减免、申请司法救助等便民措施,承办法官还将对他们的案件进行重点审查。信息库建立后,台州法院还将定期更新名单,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法院自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众曝光,通过社会关注对潜在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产生威慑作用。为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该名单信息还将抄送给发改部门、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并根据主体的不同抄送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纪委监察委、党委组织部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等。

  加大甄别力度 从源头织密法治大网

  在民营经济高度发展的台州,民间借贷十分活跃,大量的诉讼随之涌入法院,虚假诉讼也往往相随相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约80%的虚假诉讼集中在民间借贷领域。为此,台州法院建立起一体甄别预警系统,全程甄别在办案件,一方面将失信名单信息库嵌入审执管理系统,实现虚假诉讼人员信息自动识别、自动预警;另一方面提醒法官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劳动争议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必要时借助关联案件检索进行逐案筛查。全程关注预警案件,一旦发现可疑案件,立案阶段发布预警,提示相关业务庭进行重点审查,业务庭在庭审阶段对预警案件加强证据审核,严格当事人自认。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摸排线索280余条。

  为了对虚假诉讼进行有效规范与精准打击,台州市中院还发布了《关于规制民事虚假诉讼的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所有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证人、代理人、鉴定机构、鉴定人及参与虚假诉讼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诉讼参与人有6种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虚假诉讼,其中包括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通过伪造证件、伪造代理手续、代签姓名等手段,冒充他人参加诉讼的;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并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等等情形。

  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隐蔽性强、识别难,为此,该《细则》首次创设了“举报有奖”的做法,举报者最高可获1万元的奖励;同时规定,对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成绩突出的审判人员,予以表彰。

  另外,《细则》还对虚假诉讼行为人的惩戒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台州法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人处以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10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视实际情况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法制报 天平 00010 台州虚假诉讼打击数居全省第一 2020-10-29 2 2020年10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