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婚姻遭破坏,她想到网上“维权”
原配“手撕”第三者反遭起诉
通讯员 张丹 通讯员 蒋彬炜
本报讯 婚姻遭破坏的原配网上“维权”,反被起诉要求道歉。近日,安吉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李军和王红结婚10余年,育有一子。一开始两人艰难创业,小家其乐融融。但后来丈夫李军出轨了,第三者是比他小10岁的杜某。
杜某不满足于地下情,要求李军与王红离婚,并为自己正名。这让李军左右为难,他思来想去还是没有答应杜某的请求。
杜某于是心生一计,她得知王红的联系方式后,将自己与李军的亲密照片及视频发给王红,想迫使王红与李军离婚。
这些“从天而降”的照片和视频对王红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她一怒之下将上述照片、视频以及杜某的证件照发布到本地知名贴吧,并附言:“女人们,管好你家老公,远离这个狐狸精。”
结果如杜某所愿,王红与李军离婚了,李军与杜某再婚并生育一女。而王红则在离婚后患上严重的抑郁症,一直依赖药物维持。
期间,杜某多次要求王红删除网上的照片与视频,但遭到拒绝。8月4日,杜某起诉王红,请求判令王红停止侵权,删除照片、视频并赔礼道歉。
承办法官于是先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当事人达成协议:王红于1日内删除存储在手机的有关杜某与李军的亲密照片、视频及杜某个人照片,并书面承诺不再在各媒体平台发布。但王红无需赔礼道歉。
一场维持3年的恩怨终于告一段落。法官说,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红发布上述照片、视频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司法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和“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价值导向。丈夫出轨,第三者利用非正常手段迫使原配离婚等行为,严重违背了上述原则。杜某对其名誉权受损这一侵权结果存在主观过错,且其自身过错系引发侵权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王红系这场婚姻风波中最大的受害者,故杜某要求王红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应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