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傍名牌”“搭便车”?
涉嫌违法!平台也负有较高注意义务
见习记者 周诗宇
本报讯 不久前,针对工信部通报的关于“上海迪士尼乐园”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一事,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回应称通报所提及的APP并非官方,而是一款未经其授权开发的假冒APP。此事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不少人提出,生活中一些APP“傍名牌”“搭便车”的情况并不鲜见,碰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即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琚雷刚说,软件开发者必须增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在先商标权益,不应利用他人商标品牌的知名度“搭便车”。
“假冒APP的软件开发者不仅侵犯商标权,还涉嫌不正当竞争。若其提供的服务涉及欺诈消费者,那么还需承担更多责任。”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华杰总结了此前为商标品牌进行维权诉讼的经验,在他看来,商标侵权并不少见,但网络的发展使此类案件愈发凸显。
记者搜索相关应用软件商店发现,有的平台在用户协议中提到对消费者在使用第三方产品与服务时遭受的权益侵犯,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金华杰律师指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他强调,“对于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平台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相关专家认为,应用软件商店应制定有效的核查机制,杜绝假冒APP上架。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自身防范意识,通过正规网站下载APP,一旦遭遇假冒APP,注意保留证据,并进行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