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4)杭萧破管字第1号
杭州谛都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杭州谛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11月30日经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2月5日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14)杭余商破字第2-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杭州谛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共实施三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二次分配,确定于2020年12月15日起开始实施(管理人将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票等方式支付)。参与本次分配的普通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859,853,915.29元,本次可供分配款项总额为人民币7,719,290.37元, 清偿债权的比例为0.897744%。
另有分配款人民币300,000.00元,因涉及债权人补充申报等需暂预留提存。
特此公告。
杭州谛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