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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拒不认罪多获2年刑期

  通讯员 潘佩静 

  本报讯 近日,因拒不认罪,犯罪嫌疑人齐某被多判2年刑期。

  2018年,犯罪嫌疑人齐某伙同他人开发一APP,以充值“跑分”高额获利为诱饵,诈骗几十人钱财,金额高达500万余元。在公安阶段齐某拒不认罪,但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审查后,建议对其判处1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齐某拒绝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近日,天台县法院认定齐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拒不认罪多获2年刑期 2020-11-09 2 2020年11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