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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案卷

卷走公司近70公斤黄金藏入湖底 “黄金大盗”潜逃21年

  《检察日报》 简洁 王丹凤 

  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中国友谊集团公司业务五部经理葛金山卷走了集团价值550万余元的近70公斤黄金,将黄金沉入天津水上公园湖中藏匿后,便开启了潜逃之路。这些年,他从北到南,从东到西,躲躲藏藏,从一个国企骨干沦为亡命之徒,归案后仍执迷不悟。

  2019年9月,潜逃21年之久的葛金山在新疆大漠中被抓捕归案,这起当年震动京城的“黄金大盗案”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葛金山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葛金山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突遇挫折,心生歹念

  1979年恢复高考,葛金山当年考入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一时轰动乡里。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至某部委计划司工作,其间曾响应号召下乡支教,个人事迹被树立为先进典型,获得了广泛赞誉。

  1993年,葛金山在机构改革中转岗进入中国友谊集团公司(下称“友谊集团”)。凭借着天赋与勤奋,他迅速完成了从机关干部到企业骨干的转变,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并担任了业务部门经理。当时,黄金属于管控商品,经反复争取,友谊集团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得黄金的特许经营权。而这部分重要的业务,集团交由葛金山全权负责。

  至此,葛金山的人生可谓顺风顺水,让普通人钦羡不已。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甘冒风险而“盗金”潜逃呢?

  按照葛金山的供述,在1998年这一年,时年36岁的他遭遇了晋升不成、财运不济、情场失意等人生不顺。“各种原因之下就促使我心生歹念,想要弄一笔钱,然后撇家舍业的‘裸奔’。”葛金山事后坦露心迹。

  意外频生,沉金潜逃

  葛金山提到的“裸奔”大计,其实就是打起了单位黄金销售款的主意。

  几经思考,葛金山确定了两家有意购买黄金的公司。他先答应向桂林某工艺品总厂出售70公斤黄金,待该公司将560万元货款转至友谊集团账户后,葛金山用这笔预付款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了70公斤黄金,并办理了黄金提料手续。同时,他又私下向广东某珠宝公司表示自己有70公斤黄金可以出售,但需要对方支付现金。

  考虑到黄金重,葛金山提前让远在江苏的表弟陈某与付某(另案处理)到北京帮忙。他将从银行提出的69.98公斤黄金用报纸包好后装入行李箱,准备按计划与广州某珠宝公司进行现金交易。谁想此时该公司突然提出要到友谊集团进行交易,并提出需要发票收据等全套手续,葛金山一时措手不及,原定的“以黄金换现金,拿到钱后跑路”的计划被迫搁浅。

  思前想后,葛金山只能用“次日交易”的谎言稳住对方,与陈某、付某携带69.98公斤黄金仓皇出逃。他们多次变换交通工具,辗转奔向天津火车站。考虑到带这么多黄金容易暴露,葛金山反复研究天津地图后,决定将黄金沉入天津水上公园湖中。

  当晚,葛金山前往水上公园考察了沉金地点,发现一个位置偏僻、人迹罕至的备用码头,他认为此地是个天然的沉金处。翌日一早,三人租了两条船,一条船上放一半黄金,到达选定的地点后,两条船划到一起并排停放,三人将黄金合到一个行李箱中,再从两船中间的缝隙小心沉入湖底。葛金山默默记下了沉金的位置:“距离岸边五六米,距离码头七八步,歪脖柳树树叶一侧。”

  亡命天涯,终落法网

  沉金之后,葛金山安排陈某、付某坐飞机去上海,自己则开启了21年的逃亡生涯。在潜逃的前几年,葛金山始终挂念着沉湖的黄金,不时潜回天津水上公园,租船到码头附近偷偷搜索,但无论他怎么扩大范围,却始终没有找到黄金。

  那时,葛金山意识到事情可能已经败露,黄金应该已被捞走。在其沉金逃跑后不久,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原反贪部门就接到了友谊集团的举报,随后便对葛金山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办案机关以葛金山的表弟陈某、付某为突破口,经过一个多月的排查,就在天津水上公园起获了黄金。

  从东部的淮阴、南京,到西部的贵州、边陲的新疆……二十多年来,葛金山一路躲藏,小心隐藏身份。身上带的钱被他赌博挥霍殆尽之后,生活变得更加不如意。明知走投无路,但他也没想过投案自首,一心只想继续逃避处罚。最终,2019年9月他在新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押解回京接受调查。

  2020年1月29日,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提起公诉。8月,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过程中,葛金山仍不知悔悟,当庭翻供,妄图以偷换概念、避重就轻的方式为自己辩解。最终,法庭认可检察机关的指控,葛金山得到了迟到二十多年但注定无法逃脱的惩罚。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7 卷走公司近70公斤黄金藏入湖底 “黄金大盗”潜逃21年 2020-11-12 2 2020年11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