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杭州市拱墅区政法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0年11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杭州市拱墅区政法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杭州市拱墅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杭州市拱墅区政法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0年11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杭州市拱墅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杭州市拱墅区政法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