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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通知

  王霞、胡汉青:

  根据(2019)浙0282民初2508号民事判决书和(2019)浙0282民初10793号民事调解书,因王霞、胡汉青未按约付清全款,你方与慈溪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解除。现破产财产将进行最后分配,请你方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就首付款等事项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若逾期申报,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联系人:王律师0574-83089988。

  慈溪市工业品批发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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