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年11月17日
(2020)浙0726民初2162号
傅旭阳: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726民初216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1081民初6357号
滕杭华:本院受理原告林鑫国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1081民初6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0)浙1123破4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方岳林的申请,于2020年10月20日作出(2020)浙112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被申请人遂昌县以来竹子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1月4日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为任遂昌县以来竹子专业合作社破产管理人。 遂昌县以来竹子专业合作社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月7日前向遂昌县以来竹子专业合作社破产管理人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遂昌县以来行子专业合作社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偿债务的款项汇到破产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连昌县以来行子专业合作社破产管理人办公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63号四楼;邮政编码:323000;联系电话:15257812861,联系人:杜律师。 遂昌县以来竹子专业合作社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遂昌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遂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