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杭州下榻小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19)杭仲字第1073号申请人杭州顶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下榻小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间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已于2020年7月9日下午2点30分在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第四仲裁庭进行缺席审理。由于申请人在庭后补充提交证据材料,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证据材料,并将开庭时间及地点通知如下:开庭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下午2点30分,开庭地点为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第四仲裁庭。领取裁决书的时间另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杭州仲裁委员会
鑫诚达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浩诉你单位劳动纠纷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1月20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218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