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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金华婺城:

聚焦“小”案件 服务大民生

  通讯员 张一诺 

  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一直践行能动司法、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助力保障发展、保障平安、保障民生,用检察担当书写民生答卷。近年来,婺城区检察院先后获评2017年度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8、2019年度浙江省检察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并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20年,婺城区检察院更进一步,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少捕慎诉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近年来,婺城区检察院坚持法治是最佳营商环境的理念,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电子商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等工作实施意见,在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坚持少捕慎诉,并结合办案推动企业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并重。

  “多谢检察院给了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不然企业可能就要倒闭了。”金华某公司负责人李某感慨万千。

  原来,李某利用名下的公司从数家银行获取贷款后,将资金转借给两家本地公司用于贷款还款转贷和短期周转,涉嫌高利转贷罪。

  当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而李某是金华3家涉民生领域企业的企业主,如果简单对其涉嫌犯罪“一诉了之”,可能对企业复工复产及民生工程的施工造成影响。

  经认真审查并综合全案深入分析后,婺城区检察院认为李某的行为虽然构成高利转贷罪,但情节较轻,决定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予以不起诉公开宣告。

  “如今,听到说婺城区法治营商环境越来越好,证明我们的心血没有白费。”婺城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程说。

  刑事和解 多方协调解“心结”

  “以后我们终于可以过上安生日子了。”签完和解协议书,贾梅(化名)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2018年,贾梅为追讨投资款,阻挠他人上班,结果对方在挣脱时导致贾梅摔断了5根肋骨。后来对方愿意赔偿100万元,但贾梅一家一直拒绝和解,且提出280万元的赔偿金。

  检察官吕培培多方了解才知道,原来两家之前合伙做生意,双方有经济纠纷。贾梅丈夫中风后,家里失去了经济支柱,与曾经的合伙人矛盾更加激化,冲突不断。

  婺城区检察院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区矛调中心为契机,改部门单访为多部门合作联访,由检察院牵头,多次与人大、政法委、信访局、镇政府等进行沟通协调。同时,在检察院的协调推动下,当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村干部等人员作为调解员,多次上门做两家的思想工作,最终对方同意一次性给予贾梅赔偿款和当年的投资款共计260万元。矛盾化解了,两家的“心结”也解开了。

  “我们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刑事和解,注重修复社会关系,为平安婺城创建贡献检察力量。”婺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姜慧新说。

  公益诉讼 守护绿水青山与食药安全

  婺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有7名干警,他们自诩“婺检葫芦娃”,战斗在守护公共利益第一线。

  去年5月,第五检察部接到举报线索,称某口腔医疗机构未对医疗污水做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排水管网,存在环境污染隐患。检察官陈建华和同事立即对婺城区41家口腔诊所进行走访,发现的确存在有诊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现象。

  对此,婺城区检察院牵头召开圆桌会议,相关部门在会议上对各自职责做了明确和协调。随后,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商户的违法行为,并在各自职责内进行监管。

  “目前,辖区内口腔诊所已取得污水管网许可证,医疗废水对环境的污染隐患已经消除。”陈建华说。

  2018年以来,婺城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发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共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7.2万平方米,督促处置闲置国有出让土地14.3万平方米;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24万余元。所办案件先后获评全省“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近年来,婺城区检察院还不断深化法律监督,积极探索“四大领域”法律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机制,构建“一体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督案件协同办理格局,成功实现监督模式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18件监督案件获评全国、省、市各级精品典型案例。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聚焦“小”案件 服务大民生 2020-11-19 2 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