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办事程序 2021年起 教育部取消在港澳台地区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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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播新闻综合频率)
11月18日,教育部发布公告,为简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办事程序,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开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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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教育部发布公告,为简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办事程序,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开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