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已将其对借款人温州精艺洁具有限公司及担保人浙江海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得士高洁具有限公司、陈江山、陈江德、管鸿兴、管鸿良、叶少兰、王东平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2015)温瓯商初字第282、284、285、286、287号民事判决书;(2015)浙温商终字2969、2970、2971、2972、2973号民事裁定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通过联合公告方式依法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偿还债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温州普典经贸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