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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市井事

动动手转账,躺着也赚钱?

小心成为诈骗分子帮凶

  通讯员 郑丹阳 张雨听 

  本报讯 “我知道这些钱是诈骗所得,但觉得自己只是提供了二维码收钱,没啥关系。”近日,三门县的农某因诈骗罪被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后悔莫及。

  2019年6月,农某收到老乡翁某的微信,说有个赚钱的机会,只要他提供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收钱并转账就可以。

  此后,农某将自己的二维码发给对方,很快收到了一些钱,农某将这些钱转到银行卡,通过支付宝口令红包或者转账的形式再发给翁某。

  期间,农某收钱时发现,一些转账人会向他留言“骗子,把钱还给我”“我还是学生,你们为什么要骗我!”等。农某意识到这些钱可能是别人诈骗所得,但是他想着自己只是提供了二维码,没有实施诈骗,应该不违法,也不一定能查到自己身上,于是还从身边的亲友处拿来二维码牟利。

  短短几月间,农某收到的转款达百万余元。很快,警方将农某查获。

  三门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明知“上线”实施诈骗,仍提供支付宝、微信收款二维码帮助转账的,系诈骗罪的帮助犯。该案中,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支付的隐蔽性,通过农某的微信、支付宝等收款二维码收取诈骗资金,两者均涉嫌诈骗。在此也提醒大家,保管好自己的二维码,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6 动动手转账,躺着也赚钱? 2020-11-20 2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