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又不上诉, 被限高后“想把事情搞大”
用污言秽语发帖诽谤法官,获刑1年半
通讯员 邵珊珊
本报讯 “黑法官”“司法蛀虫”“美女律师给法官塞钱了?”这是今年5月至6月,宁波男子薛某在网络论坛上诽谤法官散布谣言的发帖,帖子中均为污言秽语,用极为龌龊露骨的语言造谣法官与律师存在不正当关系,内容不堪入目。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这起网上散布谣言诋毁法官的诽谤罪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事情还得从薛某败诉的那起合同纠纷案说起。薛某与朋友合伙开设公司,后在经营中出现分歧,朋友退股。薛某出具的欠条载明,在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欠下的股资退股款13万余元。今年1月,因薛某逾期未付,朋友向宁波市奉化区法院起诉。
4月,奉化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薛某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要求在所有的供应商债务、工人工资偿付后再清偿这笔欠款。法院判决被告薛某支付原告欠款13万余元及利息损失,并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8000元。
法院宣判后,被告薛某未上诉。
5月,原告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奉化法院强制执行,薛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自从被限制高消费后,薛某再也不能乘坐飞机出差,生意也因此受影响。可他不但不积极偿还债务,反而想通过歪门邪道的方式向法院施压。
5月至6月,薛某在网络论坛上发布针对主审法官和原告律师的污言秽语,散布法官与律师存在不正当关系等虚假事实,用侮辱诋毁的字眼博人眼球,网上发帖的点击量、浏览次数达到1.3万余次。
看到帖子后,主审法官和原告律师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6日,薛某被民警抓获归案。7月9日,薛某委托其亲属将网上发布的帖子删除。
薛某向公安机关供述:“案件宣判后,我对判决结果是不服的,但因为自己忙于生意,过了案件的上诉期。后来又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坐不了飞机,不能出差。我就是想把事情搞大,让法院撤销对我的执行。帖子中诋毁法官和律师的言论,是我自己的主观臆测,没有事实依据。”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被告人薛某承认自己的行为有错,但拒不认罪。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薛某为发泄心中不满,捏造损害他人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予以散布,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1.3万余次,其行为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且被告人损害的是政法干警的名誉,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