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555枚野生鸟蛋 3位大妈被判刑
通讯员 陶晨
本报讯 温岭的三个大妈,在一座无人岛上捡了555颗野生鸟蛋后被刑拘,这个发生在今年夏天的案子,想必不少人还有印象(本报于6月28日5版曾作报道)。近日,被温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陈某、孔某3名被告人,因非法狩猎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8.325万元。
经查,今年6月21日,林某、陈某和孔某结伴去温岭市松门镇南沙镬岛附近的无人岛龙门鸡冠屿上“讨小海”,打算捡些螺贝,后发现岛上有很多野生鸟蛋。三人认为野生鸟蛋“很补”,于是大肆捡拾,并由孔某将蛋带回家放进冰箱,准备以后慢慢吃。然而,她们的举动却被乘船路过的群众拍到,并举报给相关部门。警方随后将三人抓获,并在孔某家中查获555枚鸟蛋。遗憾的是,这些鸟蛋因在冰箱中存放过,已经无法再度孵化。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这些鸟蛋是粉红燕鸥蛋,而粉红燕鸥属于我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林某、陈某和孔某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捡拾野生鸟蛋,不仅构成非法狩猎罪,而且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法庭上,3人对捡拾野生鸟蛋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愿意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