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 绍兴宣判首案
通讯员 钟梅琳
本报讯 11月24日,绍兴市上虞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刑事案件。据了解,此案是绍兴市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全市审结的首例案件。
2018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周某以每个月4500元雇佣同案犯曾某某(另案处理)为其注册营业执照并开通企业银行账户。随后,周某将其中3本营业执照与银行账户以每本1000-15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陈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周某、陈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其中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陈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