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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服刑期间还在领养老金? 追缴!

  通讯员 林玉堂 

  本报讯 近日,苍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接到反映称,罪犯王某妙在服刑期间还有领取养老金的情况。检察院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发现果然存在这一情况。

  干警发现,王某妙于2019年10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至今一直处于羁押状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服刑期间应停发基本养老金;被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不得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然而检察机关向人社部门调阅王某妙养老金发放记录后,发现自服刑以来王某妙却一直在领取养老金,造成国有财产流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这一问题,检察院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停止向王某秒发放养老金,并对其在服刑期间领取的养老金进行追缴,同时对同类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服刑期间还在领养老金? 追缴! 2020-11-26 2 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