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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市井事

一场场有准备的“交通事故”

男子因“碰瓷”获刑

  通讯员 温萱 本报记者 王小云 

  本报讯 温州一车辆维修人员缪某,购买了一辆进口二手车,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伺机寻找随意变道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车辆,策划了一场又一场有准备的撞车,从而骗取车辆维修保险金。鹿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缪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缪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温州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

  张女士正是和缪某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中一名被害人。2018年4月9日,缪某驾驶着他的二手车,在鹿城区某中学门口“寻找”作案目标,这时候张女士驾驶着机动车正变道靠近,缪某瞄准目标,故意与张女士的机动车碰撞,使自己驾驶的车辆右大灯被撞损。由于张女士违反道路交通规则变道,交警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缪某在明知受损车灯已停产无法购买的情况下,仍坚持要求更换全新原装进口车灯,张女士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最终通过协商,支付缪某保险理赔金15000元。

  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缪某“如法炮制”,骗取了5家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共计55410元。

  温州市中院二审认为,缪某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原判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8 一场场有准备的“交通事故” 2020-11-26 2 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