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年11月26日
(2019) 浙0106民初10445号 汪永祥、王铮: 本院受理(2019)浙0106民初10445号原告邱曼黎诉被告汪永祥、王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19)浙0106民初10445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4民初11020号
杭州企泰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楼晓、刘红霞、刘红光、杭州百司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嘉美昇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福姗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杭州姗意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杭州姗英艺术特长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贝法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杭州聚美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04民初110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4民初11021号
杭州企泰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楼晓、刘红霞、刘红光、杭州百司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嘉美昇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福姗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杭州姗意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杭州姗英艺术特长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贝法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杭州聚美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04民初110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634号 祁东县登荣广鞋店: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祁东县登荣广鞋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02号 泊头市静杰蕊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泊头市静杰蕊商贸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03号 南通爵燕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通爵燕纺织品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5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21号 李松: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李松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9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22号 高碑店市辛桥好包包箱包销售部: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高碑店市辛桥好包包箱包销售部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9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26号 保定白沟新城呆呆牛箱包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保定白沟新城呆呆牛箱包厂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4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27号 宁晋县自强塑料包装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宁晋县自强塑料包装厂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4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33号 通州区张芝山镇奥尊家用纺织品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通州区张芝山镇奥尊家用纺织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34号 祁东县登荣广鞋店: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祁东县登荣广鞋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39号 容城县松润编织袋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容城县松润编织袋厂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41号 高碑店市鸣鸣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高碑店市鸣鸣商贸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9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42号 深圳市福田区禾雨商贸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福田区禾雨商贸商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647号 通州区川姜镇巧湾家用纺织品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通州区川姜镇巧湾家用纺织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10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53号 宁晋县新奥塑料包装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宁晋县新奥塑料包装厂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下午14时2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55号 深圳旺京来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旺京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57号 李志: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李志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5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59号 西湖区美亿佳婚庆家居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西湖区美亿佳婚庆家居商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4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60号 朱永丹: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朱永丹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62号 南通蕴珂家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通蕴珂家纺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4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63号 南通诚群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通诚群纺织品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72号 新建区恒湖恒运来家纺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新建区恒湖恒运来家纺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4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75号 西湖区万嘉兴婚庆家居日用品厂: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西湖区万嘉兴婚庆家居日用品厂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77号 林雨森: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林雨森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下午14时4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79号 宁晋县飞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晋县飞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下午14时3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708号 李志: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志、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下午14时2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91民初2964号 台州市黄岩自力电影大世界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台州市黄岩自力电影大世界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案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9518.1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1261.15元(违约金从2020年2月16日起算,暂至2020年1月6日,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共计1261.15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1年2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12民初3860号 倪资鑫、潘雪芹: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倪资鑫、潘雪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送达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提交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12民初2075号 陈栋:本院受理原告帅素芳、邵日盛诉被告陈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12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帅素芳、邵日盛赔偿款人民币11000元)。本案受理费76元,减半收取38元,由被告陈栋负担。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82民初2229号 唐凤爱:本院受理原告张亚军与被告唐凤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2020)浙0182民初22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唐凤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张亚军将位于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家园(A区块)17幢401室房屋过户登记至原告张亚军名下。案件受理费6400元,减半收取计32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3760元,由被告唐凤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德市人民法院
(2020)浙0182民初3015号
唐芬:本院受理原告建德市众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支付代付款人民币43799.70元及逾期违约金73583.50元。2、要求被告承担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日千分之四计算的利息损失。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定于2021年2月23日9时在本院寿昌法庭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建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213破6号 2019年2月15日,本院根据宁波嘉澳之光照明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嘉澳之光照明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0年11月15日,宁波嘉澳之光照明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2468848.91元。另根据管理人已经核查的债务人涉及的债务总额为101231033.64元,资产负债额为58762184.73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裁定宣告宁波嘉澳之光照明有限公司破产。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226民初3372号 张唯克: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昌标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226民初33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唯克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陈昌标红砖款22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2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被告张唯克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陈昌标保全案件申请费1 620元。本案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2300元,公告费650元,计2950元,由被告张唯克负担(公告费650元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执行中直接支付给原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海县人民法院
(2020)浙0603破61号 本院于2020年10月29日根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申请,裁定受理绍兴县优耐特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为绍兴县优耐特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绍兴县优耐特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2月24日前,向绍兴县优耐特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23楼;邮政编码:312000;联系人:刘碧岩;联系电话:159258535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绍兴县优耐特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绍兴县优耐特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月7日上午9时00分于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本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169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破55号 本院已于2020年10月3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温州市通凯鞋材有限公司申请温州君融鞋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1月10日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温州君融鞋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0年12月20日前,向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管理人(通讯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8楼;联系人:吴家焕,电话:15726892887,陈聪,电话:1586875100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温州君融鞋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12号)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温州君融鞋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在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并依法履行其他义务,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3民初317号 广州盈盛八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温州去茶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盈盛八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3民初31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2127号 郑春来: 本院受理原告卓青略与被告郑春来、冯咏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04民初21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冯咏、郑春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卓青略工程款19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9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12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00元,公告费610元(该款已由原告垫付),均由被告冯咏、郑春来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7600号 肖俊: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支行与被告肖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审理阶段系列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23日9时00分在新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6372号 林时吕、周宏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7825号 林来芬、连加再: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2月24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3708号 兴化市天澜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嘉兴市金久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兴化市天澜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11民初3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者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2968号 唐加祥:本院受理原告应文平诉被告唐加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411民初29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者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