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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20年11月30日

  (2020)浙0102民初5050号  夏仙炜、魏红娟: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吉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102民初5050号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在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第三号法庭(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6民初6551号   鲁晨宇:本院受理原告陈一君诉你方与鲁平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立即搬离、将户口迁离并交还西湖区友谊新村12幢3单元501室房屋、赔偿原告损失60000元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制普通程序审判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8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 浙0106民初2696号之一   杭州南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虞祥与被告杭州南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0)浙0106民初2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 浙0106民初6679号   章明敏、张射: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 浙0106民初7355号   杭州拓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蒋村供销合作社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 浙0106民初7399号  李银山:本院受理原告温震江与李金山、你、杭州中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10:00在本院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609号  深圳市业圆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业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上午9时3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36号  南通此心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南通此心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869号  保定白沟新城琪玥箱包厂:本院受理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白沟新城琪玥箱包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877号  保定白沟新城酷娃箱包厂:本院受理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白沟新城酷娃箱包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2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880号  保定白沟新城传宸毛绒玩具厂:本院受理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白沟新城传宸毛绒玩具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3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882号  保定白沟新城梁建毛绒玩具厂: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奥飞贝肯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白沟新城梁建毛绒玩具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2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902号  魏肖琴:本院受理原告傅丽娟诉被告魏肖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5070号  杭州迎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小翠诉被告杭州迎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03月01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27民初4371号  嘉兴南涛贸易有限公司:原告郑玉梅与被告方新刚、嘉兴南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汾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226破11号之一  2019年8月15日,本院根据杨建祥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海县国大百货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海县国大百货纺织品有限公司资产合计630327.44元,负债合计17855350.82元。本院认为,宁海县国大百货纺织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1月24日裁定宣告宁海县国大百货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

  宁海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民终2256号  温州开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台州市路桥区新东方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万里、叶倚伶、温州开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民终22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5032元,由台州市路桥区新东方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4104号  吴海英、邵法林: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303民初4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27破19号  本院于2020年11月16日根据苍南县少数民族招待所的申请,裁定受理浙闽台民族花海生态园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经法定程序指定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担任浙闽台民族花海生态园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1月4日前,向管理人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神力大厦主楼五层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邮编:325000,联系人:谢瑶瑶、周祎(联系电话:18106765800、88996862)]申报债权,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苍南县人民法院(2020)浙0421号初3438号  刚德萍:本院受理原告江佩华与被告刚德萍离婚纠纷一案[(2020)浙0421号初3438号],原告诉请:一、判令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西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2020)浙0421民初3613号  桐乡市益通纸管有限公司、沈明:本院受理原告嘉善鸿昇纸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桐乡市益通纸管有限公司、沈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421民初3613号],原告诉请:1、判令第一被告立即支付货款90万元;2、判令第一被告自2019年1月27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损失(暂计9万元);3、判令第二被告对第一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西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20)浙0481民初7012号  姚波浪:本院受理原告曹杰与被告姚波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浙0481民初701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归还借款57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及举证期限均为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2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海宁市人民法院

  (2020) 浙0502民初5244号   潘利荣:本院受理的(2020)浙0502民初5244号原告张桂英与被告潘利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本案于2021年3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20)浙0782破61号  本院于2020年11月18日裁定受理义乌市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浙江近真律师事务所为义乌市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义乌市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义乌市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接受申报的地点及电话为: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35号A6幢21层浙江近真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楼增渭,联系方式:15805790185。债权人须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间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义乌市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义乌市泰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十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17564号  沈松飞:本院受理原告王志磊与被告义乌洪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红海、沈松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90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2月23日上午9时在义乌法院国贸第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义乌市人民法院(2020)浙0726民初2213号  朱伟林:本院受理原告石苏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726民初2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破11号  2020年4月29日,本院根据浦江县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浦江县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0年10月26日,本案发生的破产费用14848元,包括公告费1200元,刻制管理人公章费510元,邮寄费138元,案件代理费13000元,债务人浦江县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可供清偿财产为53956.72元,另预期发生破产费用40000元,债务人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0月28日裁定宣告浦江县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浦江县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 浙0726民初2848号  盛新银、汪玲: 本院受理原告张卫娟诉被告盛新银、汪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726民初28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2020)浙0802民初4509号  王睿: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802民初450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32497.99元及相应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分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20)浙0802民初4531号  何雪珍: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802民初453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40491.31元及相应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分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20)浙0802民初4533号  尹俊新: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802民初453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49740元及相应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其他费用,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分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20)浙0802民初4535号  赖卸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802民初453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支付信用卡欠款14052.86元,赔偿律师费损失8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30分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781破1号  我院于2018年5月22日作出(2018)浙0781破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浙江雅尔美娜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大名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因浙江雅尔美娜服饰有限公司资产已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作出(2018)浙0781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浙江雅尔美娜服饰有限公司破产。兰溪市人民法院

  (2020)浙1003民初5556号  鲍恩德:本院受理原告吴华明与被告鲍恩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1003民初55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请求判令: 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纸箱款52170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该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20)浙1004民初5296号  潘文君:本院受理原告程贯亚与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原告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36938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至开庭前一日。本案由审判员郑巧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沈敬、人民陪审员梁智慧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21年2月23日8点5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20)浙1084民初7161号  汪清婷:本院受理原告卢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1081民初716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汪清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卢金华借款35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8月1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5元,由被告汪清婷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岭市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20年11月25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浙0108民初4688号一案公告中被送达人“黄佳琪”应为“黄佳琪、黄嘉熠”,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20-11-30 2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