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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案卷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浦支行与金佳海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浦支行将民事判决书【(2017)浙0602民初8510号】项下就债务人绍兴市越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及担保人浙江四达印染厂、绍兴凯欧纺织有限公司、王关潮、祝爱凤、王杰未归还的全部债权于2020年11月17日依法转让给受让人金佳海。请债务人、担保人依法向受让人金佳海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浦支行

  金佳海

  2020年11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10 债权转让公告 2020-11-30 2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