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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自愿捐献人体器官

她说愿做一名“火炬手”

  见习记者 钱岚

  本报讯 近日,家住长兴县的李小华(化名),在长兴县司法局小浦司法所所长姬爱国和画溪村村委会委员范传国的陪同下来到县红十字会,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上郑重写下自己的名字。

  这已经不是李小华第一次填写志愿登记表了,上次在长兴县小浦镇献血站,她还填写了“熊猫血”备采志愿登记表。“这次毕竟要考虑‘生前’和‘身后’的事,有点紧张。”李小华说。

  与普通的捐献者不同,李小华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2019年11月,她因犯赌博罪被长兴县法院判处缓刑,自此开始了一年两个月的社区矫正,由小浦司法所执行。

  “之前只是觉得赌博行为不被允许,但没想到是犯罪。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我才明白自己犯了大错。”接受社区矫正时,李小华开始主动从身边的榜样身上汲取正能量,立志要“立善心、行善举、做善人”,以感恩之心回馈社会。

  李小华说,有这样的想法,一方面是对自己误入歧途人生的一种修正,另一方面是尽己所能为社会做些贡献,也给年幼的孩子树立榜样。

  几个月前,李小华偶然从网络上看到了小男孩东东的故事。7岁男孩东东因为车祸不幸离世,东东父母捐献了他的器官,帮助了6个孩子获得新生。东东的故事让李小华感触很深。

  “我已经做错了许多事,想做点好事回报社会,就将遗体捐献出去吧。”李小华告诉记者,自己从网络渠道了解到,目前中国有近150万人捐献遗体,只占总人口的十万分之一,而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却远远不止这个数字。

  李小华说,自己有幸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重获新生,希望能成为一名“火炬手”,带动更多人参与到有意义的事情中来。


浙江法制报 热点聚焦 00019 社区矫正对象自愿捐献人体器官 2020-11-30 2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