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好了,野猪却拱了近十亩小香薯
伤心的农场主领到了首份赔款
本报记者 王小云 通讯员 季璞钰
本报讯 遂昌县黄沙腰镇大洞源村的家庭农场主巫小根没想到,下山的野猪拱了自家的农作物,他居然能获得一份保险赔偿。近日,他来到遂昌县法院挂牌成立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心,领走了首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理赔款,共计16721元,成了该县的一件新鲜事。
几天前,巫小根来到协同中心时,还愤愤不平:“我农场的小香薯被野猪拱了近10亩,损失近5万元,要政府赔钱!”巫小根说,村里野猪本来就多,庄稼经常被糟蹋,以前还会弄些捕兽夹防范,今年政府把夹子收了,野猪更猖狂了。
疫情防控以来,协同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陆续在九龙山保护区外围山场清缴捕兽夹。但随着环境不断改善,境内野生动物数量显著增加,损物、伤人事件也逐渐增多。
据统计,今年以来,当地20个乡镇上报的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事件达300余件。对此,协同中心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探索试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境内野生动物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则对野生动物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进行赔偿。
“这比以往单纯依靠政府的补助更为制度化,使群众因野生动物肇事的损失补偿提升到90%以上。”协同中心负责人、遂昌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徐春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