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将执行到位款项10%作为悬赏金
兑现!举报人已收到53万元
通讯员 沈慧敏
本报讯 日前,安吉县法院向一提供有效执行线索的举报人发放了执行悬赏金53.34万元。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法院经调查未能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财产线索,案件于2017年9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实现债权,今年5月,申请执行人张某根据安吉县法院实施的执行悬赏机制,承诺将执行到位款项的10%作为悬赏金奖励线索举报人,进行悬赏执行。5月14日,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对上述被执行人的执行悬赏公告。
近日,有人致电安吉县法院,举报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有到期债权约1500万元,并提供了相关材料。法院通过此线索,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首期案款500余万元。
法院经核实审查,认定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合法有效,符合领取执行悬赏金的条件,并向举报人发放了悬赏金53万余元,这也是该院发放的首笔执行悬赏金。
执行法官介绍,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续到期债权正在执行中,该举报人有望获悬赏奖金累计达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