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检察 守护蓝色海湾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张露剑 董纪网
本报讯 “各被告人,面对浩瀚的大海,希望你们的内心都能够保持敬畏和感恩!”近日,由温州市洞头区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的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开庭审理,检察官对接受审判的被告人提出了这样的告诫。现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渔民代表等百余人参与旁听。法院当庭作出判决,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1个月,缴纳赔偿金并委托渔民协会采购增殖放流鱼苗。
洞头因海而生,依海而兴。守护蓝色海湾,就是守护洞头的“金山银山”。近年来,洞头区检察院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组织开展“守护蓝色海湾”系列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为“海上花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8年以来,该院向非法使用禁用工具电力捕捞等酷渔滥捕行为亮剑,对构成犯罪的,除了提起公诉外,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督促涉案人员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开展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至今已放流鱼苗340万余尾。
“以前,没有得到规划的养殖海区,侵占海域进行养殖的乱象较多,船只往返都受影响。”这些海上“牛皮癣”,曾让洞头区许多养殖户气愤不已。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2019年4月,洞头区检察院应时而动,部署开展“守护蓝色海湾”专项监督活动,剑指非法海水养殖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海水养殖需同时取得养殖证和海域使用权证。经核查,该区海水养殖面积共7.7万余亩,未经审批核发养殖证的面积达4.9万余亩,而核发海域使用权证的更是寥寥无几。
一边是海域无证养殖,一边是广大养殖户及其背后家庭的生计问题,如何破题?该院立足实际、综合研判,拟定初步的整改方案,之后分别向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推动区委、区政府出台《养殖海区规范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养殖用海生态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解决养殖海区管理难题。截至目前,洞头海域已清理违法养殖海域面积4.6万余亩,涉及网箱5700余口,与612户养殖户签订退养协议,非法养殖整治完成率达100%。
“‘守护蓝色海湾’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抓得好!”今年6月10日,专程赴洞头调研海洋检察工作的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肯定了洞头区检察院的工作,并表示要继续帮助、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为“海上花园”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全方位保护蓝色海湾,更需要形成监督合力。聚焦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渔业管理等问题,近日,洞头区检察院又与温州海警局洞头工作站签署了《关于全面加强检警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联合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成立全省首个基层院驻海警部门检察官办公室,开启检警合作新局面,共同守护“海上花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