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老人公证费用,暖心
通讯员 李钒钒
本报讯 近日,当事人黄某带着锦旗来到平阳县公证处,向贴心服务的公证人员致谢。
据了解,黄某的妻子于今年年初去世,妻子名下有一处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夫妻2人育有2子,大儿子幼年时因意外去世;小儿子2年前去世,与前妻育有1子,孙子自幼由黄某夫妻2人抚养。由于黄某的孙子今年下半年才满18周岁,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未成年,需要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因此,黄某决定等到孙子成年后再一起前来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公证的事项。
现场受理黄某申请后,公证人员分别邀请黄某与其孙子前往谈话室制作谈话笔录并录像,安排调查人员走访调查后,了解到黄某无其他收入来源,刚成年的孙子还在上学,于是提议其申请法律援助,审核通过后为他减免全部公证费用。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温暖了老人的心。
近年来,县公证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执业理念,以人性化的服务温暖人心,今年已为26位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