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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无主物品公告

  兹有宁波海警局北仑工作站于2020年8月12日在宁波北仑青峙码头查获“西马98”船,该船载有无合法来源海砂若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该批海砂已被宁波海警局北仑工作站依法扣押,且无法联系其海砂所有人。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沿海中线梅东渡口旁宁波海警局北仑工作站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站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自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联系电话0574-26897361。

  宁波海警局北仑工作站

  2020年12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无主物品公告 2020-12-24 2 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