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如何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围绕深挖整治解难题 着眼长效常治打基础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金燕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浙江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取得了不俗的战果——三年来,我省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3400余个,其中“套路贷”犯罪团伙1310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9万起,查扣涉黑涉恶非法资产284.26亿元。
在推进专项斗争的过程中,浙江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积累了宝贵经验,完善破案攻坚机制、固本强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真正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提高了专项斗争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眼下,在进入“长效常治”开局起步的阶段,浙江将重点落在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上,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抓得住、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
完善破案攻坚机制 确保蹄疾步稳
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如何,重要检验标准之一就是,是否依法打掉一批人民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三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10次“钱潮”系列集中统一行动,聚焦建筑工程、农村基层、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分重点、有步骤、持续性地推进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工作,形成波浪式、叠加式的打击高潮,对黑恶势力展开强大攻势。(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