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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胡胜勇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胡胜勇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瑞安市步步高鞋业制造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胡胜勇。截至2020年10月31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07.11万元,其中本金249.5万元,利息157.61万元。该债权由瑞安市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戴普圣、李万金、戴文兵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胡胜勇,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胡胜勇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胡胜勇

  2020年12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胡胜勇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12-25 2 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