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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十二制”历久弥新

  通讯员 陈烨青 

  本报讯 台州市黄岩区坚持不懈以“三化十二制”推进村级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

  “三化十二制”诞生于2004年,是黄岩区立足当地实际探索出的一套治村机制。“三化”是指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治化、村务监督民主化;“十二制”是指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报告、村两委联席会议和联章联签等与“三化”相配套的12项操作制度。16年来,黄岩区司法局不断吸收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的创新成果,让“三化十二制”历久弥新、永葆活力。

  黄岩充分完善乡村协商制度,明确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急事、难事,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协商决策;制定出台《黄岩区村级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和村级治理地方标准;将“三化十二制”纳入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在区委党校和乡村振兴学院开设相关课程,并将课程学习作为村干部上岗履职的前提条件。黄岩区新前街道西范村两委班子不用通知、不设签到,每月15日、30日晚在村集体大楼对集体财务支出一一现场核对、现场签字、现场付款。

  黄岩全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遵循“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的工作理念,有效落实“五民主三公开”制度;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区各村(居)党组织成员带头学法、守法;实现“一乡镇(街道)一法律服务机构”和“一村居(社区)一法律服务人员”全覆盖。目前,全区已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2个、省级22个、市级108个。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三化十二制”历久弥新 2020-12-29 2 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