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护身符”起效
本报记者 沈艳瑜 通讯员 黄益杰
本报讯 1月1日起,《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共计19条,是保护2022年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的重要行政规章。
《规定》对涉及杭州亚运会的商标、专利、作品、商业秘密、特殊标志等主要知识产权权利客体作了细化列举,不仅包括一般认知中的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以及火炬、奖牌、纪念品、服装的外观设计,还明确对开闭幕式活动设计方案、彩排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前不久,杭州市下城区武林路某户外电子广告屏播出的一则广告内,杭州亚运会会徽竟然与某美容机构的商标同时出现。经杭州亚组委法律事务部调查得知,涉案美容机构与杭州亚组委没有任何合作关系,使用亚运会会徽也未经同意。最终,亚组委与下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采取维权处置行动,责令涉案美容机构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亚组委法务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已发生不少蹭“亚运”热点的侵权行为,《规定》中增加了对侵犯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并进一步延伸保护范围,将利用隐性营销等打“擦边球”行为和擅自进行直播、转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列入了侵权行为之列。凡是利用与杭州亚运会有关的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其与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的,均构成侵犯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行为。根据《规定》第十六条,除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有意向将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用于公益事业,需事先向亚组委提交申请、取得许可,且使用亚运会会徽、名称、吉祥物时,相关图案的尺寸、比例、颜色、名称、文字及其组合都要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不能随便更改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