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砖”稳赚不赔? 全因诈骗罪获刑!
通讯员 潘佩静 张敏华
本报记者 唐佳璐
“我知道买卖虚拟币稳赚不赔肯定有问题,但我以为自己只是在炒币,没想到是违法犯罪行为。”日前,犯罪嫌疑人周伟(化名)在接受天台县检察院检察官讯问时说。
2019年,虚拟币行情不好,炒币经常亏损。如何做到炒币不亏钱甚至稳赚不赔?这是周伟日思夜想的“致富”问题。
经网友介绍,周伟得知了一条所谓的致富途径——F平台的虚拟币价格永远比L网、O网高出0.02元,低价购入再高价出卖,即可轻松赚取差价,业内俗称“搬砖”。
周伟小试身手,果然稳赚不赔。于是,他又叫来好友孙甲(化名)、李峰(化名)、李刚(化名)组成团队,提前约定好分成比例,再与F平台接洽,为F平台做“搬砖”代理。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李刚还陆续拉来6个亲友从事“搬砖”业务。
自2019年8月到2020年1月,F平台团队代理账号资金流水高达8.7亿元,团队成员银行卡内的累计金额达860余万元,团队代理账号非法获利达120万余元,“搬砖手”获利15万余元到1500余元不等。
检察官解释,本案中,周伟等人虽然未直接买卖银行卡,但所谓的“搬砖”却是比买卖银行卡更“高级”的犯罪模式。它实际上是诈骗分子将被骗赃款转换为虚拟货币“套虚洗钱”逃避打击的套路,也就是说周伟等人实际上成为了诈骗分子“洗钱”的工具。而明知平台异常,却自欺欺人地持续“合作”,周伟等人也就成为了诈骗共犯。
最终,周伟等人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到2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到5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