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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关于龙游县宏泰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龙游县宏泰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0年11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4,567.32万元,本金为2,972.58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该债权由洪光明、余美芝提供保证担保,由洪光明名下位于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兴龙南路16号房产及土地(其中房产面积7758.44㎡,土地面积12688.3㎡)提供抵押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良好的财务和资信,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773698

  电子邮件:chenfajia@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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