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华市好景工艺品有限公司债权人:根据2020年12月1日第2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金华市好景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现对破产财产实施分配。根据《金华市好景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金华市好景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1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20年12月24日实施。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09975.26元,均为职工债权,以货币方式清偿。对本次分配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以及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金华市好景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