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平安巷

12个执法领域实施“首错免罚”

  本报记者 郑嘉男 通讯员 杨红霞 

  本报讯 日前,《舟山市行政执法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模式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公布首批12个执法领域114项“首错免罚”事项清单。今后,对清单内符合特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将实施“首错免罚”。

  记者从舟山市司法局了解到,“首错免罚”是指在相关领域内,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经行政机关批评教育,市场主体承诺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的,给予免除行政处罚的创新监管方式。

  2019年,舟山率先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出“首违不罚”制度,至今已对50余起情节轻微的首次违法行为给予免除行政处罚,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此次新出台的“首错免罚”清单模式,在严守安全底线、环保红线、疫情防控底线等前提下,对适用“首错免罚”清单模式的违法行为从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推及到发改、教育、公安、资源规划、交通、文广旅体、卫健、综合行政执法等12个领域,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同时,“首错免罚”遵循宽严相济、风险可控原则。符合清单模式适用条件的,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当事人自愿承诺即时整改或在约定时间内整改,并签署承诺书,才可适用免罚。行政执法部门将按期对承诺事项进行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的,依法不予处罚;对逾期未改或拒不配合的违法行为,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明确适用条件的基础上,各行政执法部门可对事项清单中违法行为的承诺整改时限、判别对象等内容制定个性化规定。”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杨红霞说,后续各行政执法部门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清单事项予以动态调整,并及时公示更新。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12个执法领域实施“首错免罚” 2021-01-14 2 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