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旅友去越南豪赌,“洗码”拿返利
2名旅游从业人员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诉
通讯员 余法
本报讯 带人出境到越南赌博,包吃包住包接送,全程陪同赌博,邵某、姚某以为靠这项“业务”能发财,结果双双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近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对两人依法提起公诉。
48岁的邵某是一家旅游公司的老板,对越南很熟,平时经常帮人订越南的机票和酒店。姚某也是旅游行业的,但在越南的关系和人脉都比不上邵某,所以一直跟着邵某做业务。
余杭一纺织公司老板陈默(化名)在越南旅游期间结识了邵某。邵某跟他说,如果爱赌几把的,可以到所住酒店的赌场玩玩,他可以帮忙在赌场“洗码”。2015年7月,在邵某的安排下,陈默入住了越南岘港某豪华酒店,酒店内设有赌场。邵某是酒店赌场的熟人,直接带陈默来到赌场的二楼包厢。
知道陈默经济条件不错,一进包厢,邵某就从赌场荷官那里拿了300万元人民币的筹码给陈默。
这次豪赌,陈默共输了600万元人民币。他与邵某签订了600万元的借款协议,约定在回国后两个月内将钱款付清给邵某,由邵某替他与赌场结算。
除了亲自带人出境赌博,邵某也会把一部分“业务”交给姚某。
出境旅游的人随身携带的现金额度有限,不足以参与一场豪赌。而邵某、姚某凭着和赌场关系好,为赌客担保“出码”,等到回国后再替赌场与赌客结算赌资。姚某交代,带赌客到越南赌博就是为了获取赌场的返利,一般来说,返利金额为“洗码”金额的1%。
2020年6月,公安机关发现姚某等人多次组织他人至境外参赌,随即立案侦查,并抓获嫌疑人邵某和姚某。经查,2015年至2019年期间,邵某招徕赌客,“出码”“洗码”并结算赌资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姚某招徕赌客,“出码”“洗码”并结算赌资合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