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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求爱不成,他偷进姑娘房间装了监控

  本报记者 王小云 张宇洲 通讯员 童法 张俊 袁乐 滨法 陈巧峰 刘竹柯君

  时间:1月11日

  地点:桐庐县法院

  去年4月,小潘姑娘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了90后男子钟某。聊天中,小潘说起自己租住在某单身公寓,巧了,钟某也正好租住在此,两人还是楼上楼下。一来二去,钟某开始对小潘展开追求。期间,小潘还向钟某借了1000元钱。

  钱借到手了,但小潘始终没有答应做钟某的女朋友。渐渐地,钟某也失去了耐心,开始催促小潘还钱。

  钟某几次催款,小潘也没有还钱,钟某很生气。钟某曾经开过店,留下一套监控设备,“不如装到小潘房间里去”,他心生歹念。

  钟某说干就干,找出了那套监控设备,并先在自己的卫生间浴霸上进行了安装试验。成功后,钟某趁着小潘上班的时间,来到小潘租住的单身公寓,利用技术手段打开门锁进入公寓内,并立即进入卫生间安装,离开前还用手机拍下了小潘床铺的照片。

  几天后,钟某又趁着小潘去上班的时候,再次进入她的公寓内,把监控设备拆了下来,回去下载了监控视频。

  十几天后,钟某为催讨那1000元钱,在微信上与小潘发生了争吵。第二天,钟某又看到小潘在商场买衣服,心里更加不满,认为小潘有钱不还。随后,钟某在微信上告知小潘,限她当天还钱,否则后果自负。小潘也动了气,两人再次展开“骂战”。钟某越想越气,便将下载在手机中的一段视频以及拍摄的床铺照片发给了小潘,想以此要挟。

  收到视频和照片后,感觉在钟某监视下生活的小潘因为害怕最终选择了报警。

  桐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结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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