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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18日零时起,入浙冷链运输车“逢车必检”

不按防疫要求,一律劝返

  本报记者 陈洋根 胡宗昊 通讯员 市闻 

  本报讯 根据《浙江省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2021年1月18日零时起,我省在18个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和18个省际普通国省道的交界处设置24小时运转的检查站,对进入浙江省的冷链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检”、分类处置,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

  早在2020年12月4日,我省就明确提出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理要求,即省外流入本省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应提前2天在“浙冷链”系统中申报进口冷链食品通关信息、目的地信息、消毒信息,并预约集中监管仓。

  此次设立的省际入浙检查站主要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随附证明情况、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申报情况和冷链运输车辆信息登记情况,并对进口冷链食品承运车辆的检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未按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将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运抵集中监管仓的,由各地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核实情况,通过“浙冷链”系统将相关承运车辆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各检查站发现重点管控名单内车辆入浙的,一律劝返。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18日零时起,入浙冷链运输车“逢车必检” 2021-01-19 2 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