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系列评选启动
向全省征集这样的一群人一些事
本报记者 李洁
本报讯 为榜样喝彩,为法治点赞!近日,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法学会牵头组织开展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法治人物、事件、最佳实践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评选活动的范围是2006年4月至2021年3月,特别是2016年4月以来的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及实践成果。其中,法治人物须具备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等条件;法治事件须具备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等条件;最佳实践须满足具有开拓创新性、工作指导性、浙江辨识度等要求。已入选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的,原则上不再参选;已推荐到《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一书的实践成果,不再重复申报。
评选程序分为社会征集、主办单位遴选、公众投票、专家评选、公示、公布5个阶段。根据公众投票数,将由评选委员会评选出法治人物10名、法治事件10件、最佳实践成果10项,在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及其网站、浙江卫视、省委政法委平安鼎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并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最终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