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全驾驶筑起“防护墙”
通讯员 周志强
本报讯 “有了这个防护栏,我们开车更有安全感了!”近日,天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验收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成果时,驾驶员王师傅笑呵呵地说。
这一保护司乘安全举措的落实,源自该院的一份检察建议书。2020年6月,天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得知,县内部分公交车驾驶区未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检察官随即对辖区内运营的公交车进行全覆盖探访调查,发现有几十辆公交车存在未安装驾驶区域隔离设施或防护隔离设施过于简易。驾驶安全不容小觑,特别是联想到近来频发的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给司乘及路上车辆行人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该院立即报请上级院批准,将其作为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办理。
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快推进辖区公交车辆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确保隔离效果,同时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维护公共交通出行安全。
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全县公交车辆进行排查整改,检察官及时跟踪督导,确保了整改落地见效。
据了解,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公交车的结构状况,已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其中车身结构尚可的65辆站立式城乡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车辆本身有结构限制(前置式发动机)无法安装的69辆客车,则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同时,对今年新增的公交车,在购车时就要求厂家同步配置了驾驶室安全隔离设施。
“天台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积极稳妥探索拓展办案领域,多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案件,多办有影响力的‘硬骨头’案件,努力提供更优检察公益诉讼产品。”该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