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拒执被拘,两边的工人都在等着领工资
检察官多方考量后,做的决定化解了“三难”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宣园婷
本报讯 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到主动认罪认罚,并在家属的协助下凑足并支付全部共93万元执行款项。仅10余天里,海宁一纺织公司的负责人为何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
这要从去年年底说起。去年12月11日,海盐县检察院受理了海宁市某纺织公司负责人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让办案检察官张周洁想不到的是,和案子几乎同时到来的,还有朱某所在公司36名工人的联名请愿书:“我们诚恳地请求检察院给朱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可以出来继续经营企业……”与此同时,原告海盐县某纺织公司也急等着执行款,好给自己的工人发工资。
“三难”纠结在一起,张周洁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与压力。
原来,2019年10月,因朱某的公司未按时履行支付货款的判决,海盐县某纺织公司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而朱某的公司为逃避偿还义务,其原法定代表人朱某与员工刘某、丁某三人串通,以变更法定代表人、设立新公司、转移资产等方式拒不履行,造成法院判决的近80万元货款及利息赔偿无法执行。2020年12月3日,朱某、刘某、丁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刑拘。
了解详情后,张周洁等人实地走访了朱某实际经营的两家企业。两边的工人说,朱某在公司败诉后,确实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设立新公司,但两家企业实际经营者仍是朱某一人。两家公司现有工人30多名,临近年关,工人们都期盼着拿年终奖,而眼下朱某被拘留,直接导致公司大小事务无人主持,甚至有客户为减少损失直接将货物拉回,企业经营陷入停滞,工作、工资都成了未知数。而另一边,原告方的海盐县某纺织公司也面临着资金紧张的困难,朱某一再的失信,让他们在追偿之路上耗尽了心力。
“解决的关键还是要从朱某入手!”张周洁决定下大力气做通朱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经耐心的释法说理,朱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家属协助下,凑足并支付了全部执行款项93万元。
检察官在走访社区居委会、供应商公司等单位后,了解到朱某平时待人和善、无前科劣迹。海盐县检察院依法对朱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近日,海盐县检察院以朱某等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可适用缓刑。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了量刑建议。
几天前,张周洁接到了朱某打来的电话:“张检察官,我们企业现在已经恢复正常运营,谢谢你!今后我一定遵守法律、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