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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我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把钱还上”

七旬老母打数份零工替儿还债13年从未间断

  通讯员 金娜 本报记者 许梅 

  本报讯 “这是这个月的执行款。”近日,嘉兴市南湖区法院执行办事大厅,一位两鬓斑白、穿着质朴的老太太将3000元现金郑重交给执行法官。老人姓曹,是南湖法院的“常客”——13年来,她坚持打数份零工替儿还债,为的只是坚守诚信。

  十几年前,曹老太的儿子沈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向朋友借了数十万元,并让母亲做担保。他告诉母亲,自己要拿这笔钱去创业。然而,不务正业的沈某一转身就将钱用于玩乐,很快挥霍一空。

  到了还款日期,沈某没有还钱。2008年初,朋友几次打电话催促,沈某找各种理由搪塞。当年3月、5月,对方将沈某及其母亲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沈某分别偿还借款本金39万元和6万元以及相应利息,他的母亲曹某某对这两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节骨眼上,沈某竟然藏匿踪迹、下落不明。

  面对债务,曹老太主动担起责任,“我虽然没有参与这笔借款的使用,但作为担保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由于欠款数额较大,曹老太请求分期还款。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与申请人沟通。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两笔债务曹老太分期偿还,每个月分别偿还3000元和500元。

  “谁让儿子做错事呢!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作为母亲,还是作为担保人,我都要担起责任。”就这样,从2008年开始,曹老太开始了替子还债之路。一年、两年……她打了数份零工,只要一到每个月的还钱日子,都风雨无阻地准时出现在法院,从未间断。

  “6万元欠款2018年已全部还清了。”执行法官说,“现在每个月还的是39万元的欠款。”提到剩余欠款,曹老太有些激动,“人家当初借我们钱是出于好意,是在帮我们。我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把钱还上!”

  到目前,曹老太已经履行了40余万元执行款。执行法官说,曹老太每月都是带着现金来法院的,这些年从未听她抱怨过一句,也没有在执行金额上讨价还价。对于曹老太的情况,申请人一方也清楚,还主动放弃了很多利息。

  虽然尚未完全还清,曹老太也没有摆脱“被执行人”的身份,但鉴于她的行为,法院一方面对曹老太不采取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申请人宽限还款期限,给曹老太充裕的还款时间。

  “一纸判决并非儿戏,可有些人低估了它的分量,对该履行的义务能拖则拖,甚至逃避执行。”执行法官说,曹老太对诚信底线的坚守和对法律威严的尊重让人动容,她的行为在为孩子错误“补漏”的同时,也为社会做出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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