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鄂居家隔离50天办了50多件案子
“身边的典型”今年要体验宁波年味
去年居家隔离期间黄文娟线上办案 |
黄文娟同父亲视频通话 |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邵珊珊
“去年是回不来,今年是回不去……不过,在第二故乡过年也不错。”宁波市鄞州区法院法官黄文娟笑着说。这几天,她在忙碌工作的间隙,和家人一起置办了不少年货。
为响应“就地过年”号召,黄文娟和家人商量后,决定今年留在宁波,“来这么久了还没感受过当地的年味,今年要好好体验下甬派春节!”
“身边的先进典型”
黄文娟的老家在湖北省天门市,爱人是隔壁镇的。两人都在宁波工作,公公婆婆也过来帮着照顾一双女儿。“除夕前几天,一家人赶回老家,走亲戚、吃团圆饭,年年如此。”黄文娟说,不过去年春节,全家人的行程被疫情打乱了。
“回到天门不久,武汉就封城了,很快湖北就进入紧急状态。”回忆起一年前居家隔离的日子,黄文娟说最大的感触是焦虑,“既定的开庭案件要是延后,势必会影响到后面的工作,就像学生没完成作业一样,令人焦虑。”
线下不行就转线上,没电脑就找邻居借,没无线就打开手机热点,没手机支架就用卷筒纸芯做一个……2020年2月7日早上8:30,黄文娟找出家里一件旧西装,准时坐在湖北老家的电脑前,开始了疫情期间自己的第一次线上开庭。
“在湖北居家隔离的50天过得很充实,忙于案子根本无暇顾及其他。”黄文娟说。经统计,那50天里她利用移动微法院办案50余件。
不久前,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高院院长李占国作省高院工作报告时提到了黄文娟,肯定她抗疫期间克服困难坚持办案的做法,称赞她为“身边的先进典型”。“很意外也很开心。”黄文娟不好意思地说,“法官办案是分内事。相信在那种情况下,所有法院人都会和我一样,甚至做得更好。”
格外关注因疫情引发的纠纷
有了这段特殊的经历,黄文娟对因疫情引发的纠纷格外关注。
她经办过一起因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合同,双方的租赁关系于2020年3月底结束。但2020年1月底时,租客通知房东想提前解除租赁关系,房东同意了,表示租金须计算到实际搬离之日止。之后碰上疫情,租客实际于3月初腾退完毕,但租金只支付到2020年1月底,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租客诉至鄞州区法院,认为延期腾退系疫情造成,2月份的租金不应让他负担。房东则提出反诉,要求租客承担2月份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案件审理中,黄文娟释明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规定,建议双方共同承担损失。在她的耐心解释下,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
“经历过那段居家隔离的日子,人会变得更豁达。”黄文娟说,这样的心态也有助于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时疏导当事人情绪。前几天,她办理一个案子,双方在吃饭过程中因为争夺一张凳子打了起来。“他们都憋了一口气。调解时,我说这样的事跟疫情比起来,真的不足挂齿。听了这话,双方当事人都不再争了,很快就握手言和。”
就地过年是为了更好地团圆
“爸,我们今年不能回家看你们了,你会想我不?”近日,黄文娟拨通了老家父亲的视频电话。“当然想咯。去年就没安生过个年,今年又不能回来……”听了父亲的话,黄文娟安慰道,“就地过年也是为了疫情防控大局,相信大家齐心协力,我们很快就能见面。”父亲这才笑了。
黄文娟说,她和老公平常忙于工作,今年春节打算多陪陪孩子。“去年过年虽然和孩子朝夕相处了50天,不过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工作。”黄文娟说,那段时间自己每天都准时线上开庭,为专心办案,一到点她就把孩子赶出房间,“觉得有些对不起孩子”。
今年春节假期,黄文娟已经安排好了。“带孩子们买了年糕、汤圆、海鲜等宁波特色年货,准备带他们去看电影、逛街,好好感受下宁波年味。”黄文娟说,就地过年,是为了更好地团圆,只要大家团结一致,终将战胜疫情,“到时再回老家看望爸爸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