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不当,接连引发事故
如何避免“开门杀”,交警推荐正确打开方式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董力军 袁起
近日,宁波市海曙区接连发生了2起因乘客开车门不当导致刮碰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乘客开车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没想到却暗藏“杀机”。
第一起事故发生在2月5日傍晚,在海曙区古林镇的云林东路同德路路口,一辆白色网约车靠边停车准备下客,该乘客在车内滞留约6秒后,突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避让不及被撞翻在地。
无独有偶。2月9日晚间,在海曙区某小区门口,一辆红色小轿车正排队按秩序进入小区,车内家长让女儿提早下车回家开门,女儿应允后随即打开右后车门,将边上行驶而来的电动车撞倒在地,导致驾驶人头部受伤严重。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大队古林中队阮振华警官解释,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如何开车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对于乘客如何开车门,该条例也明确指出:乘坐机动车时,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上述第一起案件,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和乘客负同等责任;第二起案件,认定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乘车人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要如何避免“开门杀”呢?交警推荐使用“两段式开门”法:
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可以起到主动示警的功能。
当然,机动车驾驶员也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距离路牙20到30厘米,乘客尽量从右侧下车,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应提前提醒乘客关注后方来车。
作为骑车人及行人也应注意,在经过路旁停放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机动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引发意外事件。